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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2018-06-04 09:06   审核人:

1 总则

1.1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团委、行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1.2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锦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是全国学联和锦州市学联的团体成员。

1.3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校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需要的合格人才。

1.4 本会的任务是:

1.4.1 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校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4.2 沟通校团委及学校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1.4.3 协助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4.4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1.4.5 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1.4.6 加强同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1.4.7 指导学校各系学生分会开展工作。
1.5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2 会员

2.1 凡取得本校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2.2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2.2.1 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2.2 按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2.2.3 对学生会工作、学生会干部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2.2.4 有权要求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2.2.5 可以提出退会。
2.3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2.3.1 遵守学生会章程,履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委托的任务;
2.3.2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为建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2.3.3 维护本会的荣誉,团结;
2.3.4 积极组织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2.3.5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3 组织机构和职权

3.1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本会组织上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2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是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学代会的常设机构是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学代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3.3 学生会的职责
3.3.1 实施学代会制订的方针、任务;
3.3.2 讨论通过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负责领导各职能部门实施;
3.3.3 讨论通过学生会干部分工;
3.3.4有协调、组织各分校(系)学生会开展活动的权利。
3.4 学生会的组成
3.4.1 校学生会由主席团、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社团联合会、舍务管理委员会、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文礼部、网络部、创业部、保卫部、勤工助学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17个部门组成。
3.5 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能

3.5.1主席团①主席团由校学生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②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定期召开例会,学生会部长会议,并随时检查各部工作情况③领导和协调各部,负责各类活动的总体计划、安排、协调④有权随时抽查监督各部具体工作情况⑤组织各部纳新,负责对各部长的考评⑥对各个部进行分管负责,监督各部工作。

3.5.2组织部①负责每年新生的团籍复审工作以及团证补办、团费收缴、发展新团员工作②认真学习团委文件,切实贯彻团委精神,监督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并做好记录③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活动,做好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3.5.3宣传部①以文字、绘画等形式及时宣传我院学生会的工作、活动,不断提高我院学生会在全校的声誉和影响力②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书写日常通知、公示、海报等③根据学校工作、社会焦点和校园热点以及特殊节庆,紧扣本院特点,制作海报、横幅、宣传版等,进行正确的思想、行为导向。
  3.5.4办公室①负责学生会文档和物品管理,整理并督促各部保留学生会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文字材料,并做好分类、存档、备案等工作②负责办公室的值班,协助老师完成文件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到位地完成学生会精神的上传下达③承担学生会会议的文件准备、会场布置、记录工作④开学初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整理规划一学年的工作活动⑤负责主席和各部长之间的沟通,监督、协调各部门工作,努力促成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默契配合,使学生会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3.5.5社团联合会①负责我校的学生社团的注册、档案工作②开学初根据各社团的实际情况对该社团的校级社团资格进行评定,使我校社团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③监督各社团工作进展,在学期结束时根据社团活动情况协助团委老师进行总结及评优工作④丰富与其他院校社团的联系,并为我校各社团之间的友好合作搭建桥梁⑤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3.5.6舍务管理委员会①负责全面检查及督促各个宿舍楼的宿舍卫生、安全等情况,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②对漏宿、吸烟、喝酒等问题进行检查。

3.5.7学习部①促进培养同学们的各项学习能力,拓宽知识面,为各部门提供策划为目的,积极为同学们的学习提供各种服务②对同学的学习起指导作用,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兴趣,巩固同学对基础知识的掌握③组织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结合本校实际开展有关的知识竞赛,促进同学对基本技能的掌握,推动班风班纪、学风学纪建设④了解同学对教学管理活动的意见,及时向学校反映⑤定期对我校学生课堂、自习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3.5.8生活部①定期进行校园卫生检查,并适时开展评比活动②帮助解决同学们生活方面困难,开展对同学们的服务性工作③负责我校大型活动后勤服务工作。
3.5.9体育部①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体育活动②协助组织并检查各系早操情况③广泛开展同兄弟院校的体育交流。
3.5.10文艺部①根据不同时期学校工作的特点,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挖掘和培养文艺特长人才②筹办各类常规性文艺活动③组织我校学生参加学校各类文艺演出。
3.5.11文礼部①对学生的言行举止、衣着装束等进行日常监督及检查②对各系的文明礼仪岗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③做好文明礼仪宣传工作。

3.5.12网络部①负责校团委学生会活动的摄录及影像整理、留存工作②协助团委老师办理好团委网页和微博等宣传载体。

3.5.13创业部①通过内部交流与外部沟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科学地规划职业生涯②通过开展研讨、调查研究、座谈会等一系列活动,探讨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创业的各种前瞻性话题③协助团委和招生就业指导处做好大学生创业服务工作。

3.5.14保卫部①配合学校保卫处做好校道、校门,教学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共财物的管理、协助学校搞好校园安全②维护学校大型活动的现场秩序。

3.5.15勤工助学部①深入了解我校学生实际,做好困难学生的摸底工作,为勤工俭学和贷款工作提供有力参考依据②负责我校勤工俭学的岗位管理。

3.5.16社会实践部①组织安排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增强我校学生理论应用于实际的能力②做好大学生社会事件记录及报告。

3.5.17 权益部①在学校后勤等与学生切身利益的方面包括饮食、商贸、宿管等方面,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不断改善学校后勤的各个方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②通过活动不断加强广大同学维权意识,对广大学生的就业、心理援助、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服务,做到维护学生利益。

 

3.6 学生会成员的职能:
3.6.1 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者,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制定本学年的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活动。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代表学生会参加各种组织举行的会议和活动。履行代表权、决策权,定期向校党委、团委汇报工作。
3.6.2 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情况;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守情况,对违纪成员做出及时处理;帮助各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完成分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3.6.3 团委学生副书记是主席团成员,指导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主席团一起制定工作计划,指导行政部起草年度总结;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向主席团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成员的表现情况,向各部门传达有关工作精神等;参加学生会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负责对学生会的有关文书、文件起草后的具体审核,提出建立和健全学生会各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会活动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审阅学生会各部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迅速及时地将学生会的活动近况以剪报形式上报学院计算机网络中心。

3.6.4 各部部长、副部长负责本部干事在主席团的指导下认真负责、活泼大胆、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坚决服从主席团的安排,并对本部干事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负责,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不断提高和加强自身的能力及政治修养。
3.6.5 学生会干事应认真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并协助其他部门搞好日常工作。干事可根据活动情况,向部长提出全面的建议。在活动中体现自己的特点和主动性,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促进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虚心向他人学习。

4校学生分会和班委会

4.1 各系学生分会是学校学生会的下级组织,接受学校学生会的指导,积极配合学校学生会开展工作。各系学生分会的主要职能:
4.1.1 各系学生分会接受系党总支、学校学生会的领导及系团总支的指导,按本会宗旨和职责组织本系干部开展各项活动。
4.1.2 各系学生分会组织均应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各分会人事变动须及时上报学校学生会备案。
4.1.3 各系学生分会机构的设置与学校学生会相对应,职责范围参照学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职责制定。
4.1.4 各系学生分会定期将工作情况上报给学校学生会,并将资料上交给相应主管部门备案(每个大型活动须上交活动方案及总结)。
4.1.5 各系学生分会有及时、准确传达校学生会的相关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具体工作的职责。
4.2 班委会是学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4.2.1 根据学校学生会和各系学生分会的工作安排,制定班级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全班同学贯彻落实。
4.2.2 协助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时事教育。引导全班同学养成良好的学风。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效果、课程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4.2.3 组织好全班同学的各类评定工作,领导全班同学争创先进班集体。
4.2.4 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并尽可能地为全班同学提供各种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4.3第十九条 凡增设基层学生机构,必须向学校学生会申报、审批。

5 附则

5.1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学校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属学校团委。
5.2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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