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2017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校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开拓进取、拼搏创新,切实加强了团学组织建设,在开展创先争优、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组织中开展2017年“两优两先”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奖项
1、优秀团干部
2、优秀团员
3、先进团支部
4、先进团总支
二、评比原则
1、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评比工作要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由各系团总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层层推荐,逐级评比。
2、坚持综合评价的原则。评比工作要根据各系团总支的全面工作情况及校团委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团内职务,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现代科学知识,工作勤奋,作风踏实,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
2、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党团理论方针政策,思想进步,组织纪律性强,积极参加团内的各项活动,学习勤奋。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积极召开团会,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组织制度健全、完善,团员青年思想健康稳定,支部战斗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4、先进团总支的评选条件:
围绕校团委工作重心,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团的重点工作及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显著,基层团的工作活跃,先锋作用明显,团费收缴及时。
四、评选表彰数额
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系在校团员总数的1%,优秀团员的比例为系在校团员总数的2%,先进团支部的比例为系团支部总数的10%,先进团总支4个。
五、评选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到12月22日。
六、有关要求
1、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推报。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比推荐工作。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2、要规范填写,保证质量,及时上报。认真填写相关登记表(附后),在意见栏内加盖公章。登记表请按规定格式自行打印,一式一份填报。汇总表报纸质版同时,需附电子文档(jzsztw388@163.com)。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校团委联系,请务必根据规定时间报送材料。
共青团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