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调动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制度
1、团学干部培训班于每届校团委学生会换届改选后举办。
2、校团委学生会、各系学生分会副部长(含)以上学生干部及各班班长支书参加培训学习。
3、培训班安排开班仪式、理论授课、分组讨论及实践等环节。
4、参加培训同学应准时到场,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培训过后要求大家总结学习心得,并上交培训体会。
二、例会制度
1、校团委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
2、例会由各校区主席负责组织召开,总结前一周工作,讨论决策近期安排。
3、由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统计出勤情况。
4、各部例会由各部长负责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出勤率统计,作为各部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5、开会不得迟到、早退、旷会,有事不能到场的需提前向团委老师请假,并另派知情人参加或事后补会。
6、没有特殊原因,每次会议不得超过一小时。
三、考评制度
主要依据学生干部出勤情况和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考核。
1、出勤情况包括例会出勤情况和活动出勤情况。
2、工作业绩情况包括工作的计划制定、执行及工作总结情况。
开学初各部及个人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单项活动计划中,安排事宜应考虑可行性、新颖性、全面性等多个方面。
按照工作计划,与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对照,根据执行过程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对所计划工作的落实情况应作必要总结,应包括通过工作总结出的经验教训,以及以后工作中应注意环节。
四、奖惩制度
1、每学年度,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个人,对其颁发荣誉证书。
2、学生干部如违反校规校纪受到任何部门处分,将酌情给予批评或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学生干部职务。
3、《锦州师专团委学生会干部登记表》记载学生会干部的任职及奖惩等基本情况,装入学生毕业档案。
共青团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